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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答记者问

作者: Admin    来源: 中科泛再   发布时间:2023-03-11 01:34

2022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新的指南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用于指导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2023年度及以后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

针对碳排放数据核算中社会关注的重点内容,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此文摘选主要问题,如下:

问:本次修订重点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本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企业普遍反映的核算方法复杂、部分参数的数据来源多样等问题。

二是技术指南超范围提出管理要求的问题。

三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的核算技术链条过长、部分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核算口径和数据获取方式有待规范等问题。

四是部分企业碳排放关键参数管理不到位、信息化存证不及时、存证材料不齐全不完整,难以支撑数据溯源和自证的问题。

五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反馈非常规燃煤机组数量多、排放量小、管理水平不高,造成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问:能否概括介绍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两简化、两完善、三增加”。

“两简化”的具体内容:

一是将计算方法复杂的供电量替换为直接读表的发电量;

二是压缩核算技术参数链条,将供热比等5个参数改为报告项。

本次修订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进行了大幅简化和优化,从27个减少至12个。  

“两完善”的具体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内容;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存证的管理要求。

“三增加”的具体内容:分别是增加上网电量作为报告项;新增生物质掺烧热量占比计算方法;新增非常规燃煤机组单位热值含碳量缺省值。

问:下一步,在优化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将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将主要做好三个衔接:

首先,要做好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与配额分配的衔接。供电量、供热比是第一个和第二个履约周期配额分配方案的重要参数之一。

其次,要做好技术指南与管理要求的衔接。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碳市场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规定,强化对纳入全国碳市场报告管理的排放单位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数据及信息存证、存证数据及信息的缺失与异常处理、排放核算与报告、排放报告核查等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活动的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并通过完善信息化平台和强化数据分析支撑日常监管。

最后,要做好政策规范制定与组织实施的衔接。我部将尽快组织面向企业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支撑机构的能力建设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指导企业编制高质量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建立碳排放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的日常管理体系、规范开展煤样的采制化、完善相关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的定期检定和维护,同时推动企业及时、规范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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