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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知识解答

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

一、企业端用户相关问题

问题:账号与登录 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与监管系统—企业端的登录账 号从何而来?登录地址是什么?

回答: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与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与 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http://permit.mee.gov.cn) 采用同一账号体系,通过单点登录,实现统一认证。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采用 名单准入制管理,纳入重点排放管理单位,且由管理部门在“全国碳排放数据 报送与监管系统—管理端”录入重点管理单位清单的企业,可登录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碳排放”模块进入“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企 业端”。

问题:报送范围 选择“碳排放”模块进入“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系 统—企业端”时,若系统提示“企业不在填报范围内,无法填 报”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系统采用名单准入制管理,纳入重点排放管理单位,且由管理部门在 “全国碳排放数据报送与监管系统—管理端”录入重点管理单位清单的企业,可 进入系统报送排放报告。系统提示“企业不在填报范围内,无法填报”时,企业 可联系当地主管部门,确认本企业是否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管理清单,且由当地主 管部门录入的“清单维护”信息,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一致。

问题:填报流程 为何无法创建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回答:系统采用名单准入制管理,纳入重点排放管理单位。确认本企业是否 纳入本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管理清单,且由当地主管部门录入的“清单维护”信 息,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年度、行业类别一致,方可在系统中创建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问题:电力行业 已经填报月报是否还需要填报年报,月报信息如何 修改,与年报信息不一致有影响吗?

回答:年报生成前,本年度月报提交后可在企业补正状态下修改;提交 12 个 月份的月报后,年报根据月报自动生成年报初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内容, 补充支撑材料附件,形成终版排放报告年报;年报生成后,月报锁定不可修改, 文件评审以年报为准。

、管理端用户相关问题

问题:账号与密码 密码遗忘,多次输入导致账号冻结该如何处理?

回答:冻结后可联系运维人员解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或联系当地管理 员进行修改。

问题:退回 核查过程中发现上一环节核查结果有误,如何退回 操作?

回答:管理端(核查端)已开放退回功能,如有退回必要,拥有该环节办理 权限的账号可进行退回,退回应逐步进行,只可返回上一步,不可撤销,不可跨 环节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碳排放退回功能说明》

问题:核查结论 告知企业核查结论后,发现有误,能否退回?

回答:可退回,在结论告知—已办理清单中,进行退回。

问题:管理核查机构 管理端如何管理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为核查技术 服务机构分配核查任务?能否监管核查过程?

回答:首先,核查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在核查端自行注册账户,根据核查工作 招投标结果,设置核查服务范围,包括服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份。设 置完成后,管理部门通过管理端“系统管理—技术服务机构选择”启用核查机 构,即可进行任务分配,开展核查工作。核查过程中,管理端与核查端同步查看 核查任务过程记录以及提交的核查过程文件,包括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表、不 符合项整改和核查结论等。

三、核查端用户相关问题

问题:业务办理 核查端如何办理核查业务?

回答: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应自行设置核查人员账号、组建核查技术工作组。管理端将任务分配至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后,由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具有任务分配权 限的账号进行二次任务分配,将任务分配至具体的核查技术工作组。核查端可根 据管理端任务分配情况,开展核查、复查、复核等工作。

问题:联合体 由多个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为同一地区提 供核查技术服务的,应如何开展核查工作?

回答:由多个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为同一地区提供核查技术服务 时,管理端可将多个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设置为联合体,并将核查任务分配至联合 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可接受核查任务,通过二次任务分配将任务分配至具体核查 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