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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知识解答

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相关问题

问题:热电联产机组判定 某重点排放单位共有 4 个机组,其中部分 机组向其他公司供热,但供热比较小,均小于 1%。该企业申请 按纯凝发电机组来核定机组的配额,是否可行?

回答: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案》),机组获得的配额包括供电配额和供热配额。为鼓 励高效供热、保障民生供暖,《配额分配方案》为机组的供热产出设置了专门的 基准值,机组每单位供热都将获得相应配额。因此,在全国碳市场中,只要机组 有供热,就按热电联产机组核算、分配配额。

问题:机组类型判别 一家发电企业在填写机组的系统质量控制计划 时选择了“电能 + 热能”,系统将该机组自动归为热电联产机 组。但是机组在某年度内实际的供电量为 0,只有供热量。这种 情况下,是否可将此机组视为纯供热机组,不纳入配额管理?

回答: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不在本方案范围之内”。因此,热电联产机组即使 个别年份未供电,仍应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并按照热电联产机组核定和分 配配额。热电联产机组供电量为 0 的年份,其供电配额也为 0。

问题:合并填报 某煤化工企业自备电厂将背压机组和空冷机组合并 报数,且采用母管制,两个机组同时运行 8 个月,剩余 4 个月 背压机组未运行,只有空冷机组运行。在计算配额时,是否可 以分开计算?即两机组同时运行时,冷却方式修正系数为 1;另 外 4 个月,冷却方式修正系数按空冷处理,取 1.05。

回答:如果重点排放单位无法实现机组独立填报,则合并填报机组的冷却方 式修正系数按照水冷处理,取值为 1。由于重点排放单位无法实现独立填报,配 额核定和分配缺少相应的数据支持,无法分开计算。

问题:入范围 某企业热电联产机组改造后只供热而不存在发电(企 业行业代码仍为 4411),是否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范围?

回答:应根据机组是否具有发电能力判断,如果机组仍有发电能力需纳入配 额管理范围,没有则不纳入。

问题:纳入范围 装机容量达 6 MW 的自备电厂,采用制炭黑所产生的 尾气进行燃烧并发电供热,尾气可否算作化石燃料?该自备电 厂是否纳入配额管理?

回答:制炭黑产生的尾气属于化石燃料。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企业温室气 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列出的“各类机组判定标准”,仅使用 炭黑尾气的发电机组暂不纳入配额管理。